原标题:关于开展临翔主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优化道路通行环境,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从即日起,在临翔主城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悬挂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买卖或伪造变造号牌、醉酒驾驶、非法改装、拼装、未满法定年龄驾驶电动车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二)违法停车及乱停乱放问题:机动车在禁止停车路段停车、在停车泊位外随意停车、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公交站点停车、在交叉路口及人行横道区域停车以及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僵尸车”等违法停车行为。对妨碍通行的违停车辆,将依法采取拖移措施。
(三)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机动车辆超员、超速行驶、闯红灯、酒醉驾、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让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以及行经无交通信号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未及时避让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行人交通违法:不遵守交通信号,闯红灯、跨越道路隔离设施、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通过人行横道时嬉戏打闹、低头玩手机,在车行道内逗留、兜售物品或散发广告等实施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
二、整治措施
整治行动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采取路面警力现场查处与电子警察、监控抓拍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全天候、全覆盖管理。工作中发现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车,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等违法行为线索以及涉及营运车辆严重违法行为,抄告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法律责任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现场查获和运用科技手段进行抓拍取证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典型违法案例、违法车辆及个人,将通过媒体平台定期公开曝光。对多次违法、拒不改正的,将视情抄告其所在单位、社区,并探索纳入个人诚信记录。对快递外卖、共享单车等企业因履行管理责任不到位造成乱象的,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约谈、处罚。对拒不服从管理、妨碍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四、温馨提示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是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请全体市民和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主动摒弃交通陋习,共同维护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