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临沧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近年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以用好裁量清单、正面清单、强化稽查监督作用,不断加强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有效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生态环境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
用好“裁量清单”,避免“一刀切”执法。坚持以行政执法“硬约束”优化营商“软环境”,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处罚案件严格参照《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设定“统一标尺”,减少行政处罚的“弹性空间”,避免执法随意、同案不同罚等现象发生。严格落实《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针对清单内规定的15种不予、免予、从轻或减轻情形的轻微违法案件,认真界定、主动核实、审慎落实,鼓励和引导企业主动及时改正轻微违法行为,消除环境影响,排除环境风险隐患,以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助力企业“轻装上阵”。今年1至8月,共办理免罚案件3件,减轻处罚案件1件。
用好“正面清单”,推动“差异化”监管执法。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坚持差异化监管执法。印发《临沧市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实行“一单两库”动态更新。推进实施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监督管理制度,不断提高非现场执法监管方式运用,将符合条件的55家企业纳入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减少检查频次、无事不扰,日常运用自动监控、管理系统大数据分析等非现场方式进行执法检查。制定《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企业安静期”的通知》,严格执行涉企检查“企业安静期”规定。今年以来,共派发并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116家,将各项重点任务一揽子打包纳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用好稽查“利剑”,促进执法规范。按照“找问题、堵漏洞、补短板”要求,组织开展2025年度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围绕现场执法规范性、执法案卷质量、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使用、“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执法着装规范性、2023年以来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等内容,对市生态环境局3个分局开展执法稽查,全面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和履职水平。稽查期间,抽查现场检查笔录174余份,抽查行政处罚案卷37件,形成稽查记录3份,共发现问题76个。针对此次稽查中发现的执法规范性不强等问题,逐一梳理,书面下发稽查整改意见书,及时督促被稽查的分局补齐短板弱项,并通过举一反三,加压奋进,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水平。(程江 郭晓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