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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提高慢性病及特殊病单次报销药量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6日 07:54:57  来源: 云南网-临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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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临沧提高慢性病及特殊病单次报销药量

  近日,临沧市医疗保障局结合“放管服”改革,从切实解决部分慢性病、特殊病参保患者配药购药不便的实际出发,对我市享受慢性病、特殊病门诊医疗待遇参保人员每次报销药量进行适当调整。

  将西药、中成药每次限60天内用量调整为限100天内用量;将中药饮片配方每次限7剂内用量调整为限15剂内用量;将精神病专科用药、异体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处方每次限用量调整为限100天内用量。此举措既方便了慢性病、特殊病参保患者就医、购药,又提升了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通讯员 李秋云) 

责任编辑:毛雪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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