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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6日 14:14:15  来源: 云南网-临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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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有贪肃贪 有腐反腐 保持高压 我市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今年以来,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不断立足职责定位,坚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对执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不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腐败问题多发,管理干部不到位连续出现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格局,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线索“主渠道”作用,构建起信、访、电、网、新媒介“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方便群众及时反映问题,提升群众参与率,扩展问题线索来源;纪检监察干部扑下身子,走村入户深入群众中了解情况,面对面向群众收集问题线索;注重与信访、公检法、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移送、反馈、处置等快速反应机制,对相关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及时反馈。1至3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收信访举报24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72件,立案108件,党纪政务处分96人。

  加强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和分析研判,及时处置重要检举事项,坚持纪法面前人人平等。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四风”问题以及精准扶贫、工程建设、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权谋私、贪污腐化、失职渎职、滥用公权力等违纪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使纪律、法律真正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坚持管在日常、严在经常,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达到严管厚爱、治病救人的目的。1至3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46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56.9%、24.4%、11%、7%,切实达到了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良好效果。(通讯员 陈伟孝 杨枝)

责任编辑:毛雪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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