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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深悟透 学以致用 沧源巡察干部学习落实《条例》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6日 10:49:37  来源: 云南网-临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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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学深悟透 学以致用 沧源巡察干部学习落实《条例》

  近期,沧源佤族自治县县委巡察办多措并举组织全体巡察干部学习《条例》,引导全体巡察干部学深悟透新《条例》,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

  坚持全面学、系统学、原本学,认真组织全体巡察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原文,通过修订前后对照学、逐条逐句对比学,切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同时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释义》,助力《条例》学习,深刻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条文内涵,自觉把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通过“佤山清风”微信公众号每日开设的“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评论”专栏、沧源纪检监察网等媒介,随时随地学习理解领会《条例》要义,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巡察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推动学习贯彻《条例》向基层延伸,利用正在开展的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工作,积极深入基层一线宣讲《条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主动学习《条例》,在全县上下掀起学习热潮。

  对《条例》中新增的巡察工作纪律等内容进行有针对性地重点学习。一方面是学习《条例》规定的巡察工作纪律。要求巡察干部认真对照《条例》“负面清单”,严守巡察工作纪律和巡察保密纪律,并组织签订保密承诺书和“零持有”报告书,推行巡察问题底稿制度,坚决杜绝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方面资料情况发生。对违反纪律规定的,一律严肃处理,坚决防止“灯下黑”,树立巡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另一方面学习《条例》规定的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切实把巡察成果和解决问题的担子压给被巡察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明确责任,限期整改,推动问题整改,对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公开曝光典型案例,确保巡察成果落到实处。(通讯员 张荣军 刘娇娇)

责任编辑:毛雪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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