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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管理 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8日 09:11:58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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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李春林 谢进 通讯员 杜群忠 陈伟孝)今年以来,临沧市不断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该市印发《临沧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规定(试行)》,从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十个方面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沧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临沧市纪委市监察委工作规则(试行)》等规定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同时,把关心爱护干部和严格监督管理结合起来,通过个人报告、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家访等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管,努力实现对纪检监察干部全方位监督,并竭力帮助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警示教育常态化,把“抓前、抓早、抓小”贯彻到日常工作始终。市纪委、监委为机关194名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坚持动态管理,实时掌握干部廉政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通过系列举措,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记自身职责使命,自觉抵制各类腐败问题和不良风气。

  坚持正人先正己,始终保持内部监督高压态势。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决不护短遮丑,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坚决“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纪涉及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5件(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1件1人,给予通报问责1件1人。

责任编辑:毛雪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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