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龚正富 周学英)市纪委监委围绕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建成覆盖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五级联动、五位一体、一纵三横”的检举举报平台,逐步构建涵盖检举举报工作全流程、各环节、关键点的“1+N”制度机制体系,配齐各级纪检监察系统信访部门干部队伍,在畅通举报渠道、规范业务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管理等方面实现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全覆盖目标。
抓平台部署。领导到位。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协管领导对检举举报平台建设作出批示,要求信访室按文件要求,对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制度要求认真落实,按要求拟定方案,梳理任务清单,明确完成时限并按计划推进,为扎实推进纪检监察系统检举检举平台建设提供了重要保证。责任到位。制定《临沧市推进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平台建设的责任领导、责任室(县、区纪委)、完成时限、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使平台建设有人领导、有落实部门、有工作推进联系人,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提供了操作性很强的工作方案。
强化平台政治功能。准确把握检举举报平台建设的政治意义。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信访举报工作换挡升级、提质增效的重要机遇,是强化“四个意识”,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领导、积极谋划,推动信访举报工作在“坚持、巩固、深化”中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畅通检举举报渠道,实现监察对象全覆盖的的通道。准确把握检举举报平台建设的任务要求。通过建设从市级覆盖至村(社区)的检举举报平台,打通纪检监察系统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及时掌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影响政治生态的难点问题,确保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监督,合理诉求得到有效回应和解决。
聚积平台建设力量。市纪委各部门密切配合。以市纪委办公室文件下发临沧市推进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制作悬挂“检举举报平台中心”牌子,新开通12388举报业务承载座机专用线路和承载座机,新增加安排办公室、计算机;市纪委组织部增加信访室编制,并增加工作人员2人;市纪委宣传部在互联网上帮助链接市、县(区)纪委12388网络举报电话,在廉洁临沧微信公众号APP上链接12388网络举报电话;市纪委信访室按照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在工作机制上落实“五级联动、在畅通渠道上落实“五位一体”、在工作力量上落实“一纵三横”,做好平台建设中内部和外部相关工作的协调。
实现平台全覆盖。 着力在工作机制上实现“五级联动”。将纪检监察内网和互联网深度融合,加强市、县(区)纪检监察系统信访部门“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信访子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同时,发挥“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和“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覆盖至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独特优势,对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联动延伸,形成与省连通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受理和办理检举举报“五级联动”工作机制。全市通过有线和无线方式开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1016个,占应开通数的100%,配备专兼职五级联动工作人员1125人。着力在畅通渠道上实现“五位一体”。健全优化来信、来访、网络、电话检举举报平台,依托“互联网+”搭建新媒介检举举报平台,构建优势互补、全面覆盖、方便群众的“五位一体”检举举报平台。在来信方面,严格实行由信访室统一、归口受理检举举报信件制度;在来访方面,市、县(区)、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共设立接待场所53个;在网络举报方面,市直和8县(区)纪委监委在现有门户网站设置醒目的检举举报窗口,链接全省12388网络检举举报平台;在来电方面,市、县(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和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检举举报电话在“114号码百事通”全登记229部,方便群众检举举报和查询;在新媒介方面,市、县(区)纪委监委依托本级门户网站和微信APP,链接全省12388网络检举举报平台,增加检举举报渠道。着力在工作力量上实现“一纵三横”。
健全完善制度,构建“1+N”制度机制体系。在登记受理环节。提出修改完善检举举报“五帐”工作管理制度、检举举报受理工作规程,制定出台《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指南》《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下访工作制度》。在分流处理环节。提出制定出台《检举举报件办理规程》,对径送件、移送件、转送件、自办件、重复件、申诉件分流办理和批评意见建议件办理进行规范。在督办反馈环节。提出修改完善领导定期接访制度、领导督办检举举报突出问题制度、检举举报件跟踪督查办法,实行检举举报闭环管理机制以及检举举报信息综合分析报告制度,制定出台《临沧市纪检监察系统实名检举举报办理暂行办法》《临沧市纪检监察系统查核处理诬告陷害行为暂行办法》等。在内部管理环节。提出制定出台《检举举报工作保密管理制度》《检举举报工作问责办法》,坚持内勤人员AB角管理和定期轮换制度、承办人员联系地区和单位定期轮换制度等。在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检举举报督办工作方面。提出坚持市纪委常委班子成员督办扶贫领域检举举报突出问题的常态化机制,制定出台《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检举举报专项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畅通群众诉求、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检举举报办理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