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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区“第一责任人”带头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2018-07-05 09:20:19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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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带头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以责任书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2018年上半年,市委常委、临翔区委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批示35件次,与区委班子成员、3个区级党组、10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共27份。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批示26件,与政府党组班子成员、10个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及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共21份。

带头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区委主要领导对党组织负责人开展教育提醒谈话24人次,区政府主要领导对部门一把手开展教育提醒谈话52人次。要求要加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讲党性,要提高政治站位守规矩,做到对党忠诚有纪律。要始终把“廉洁”二字挂在心头,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到本行业和部门重点工作中,层层传导压力,同推进共落实。

“四个不直接分管”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按照“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和实行了分级负责和副职分管制度。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制度,在研究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时坚持末位表态。

通讯员 陈艳(临沧日报)

责任编辑: 乐诚弘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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